公關伎倆
煙草商投入龐大資源,透過各種媒體及公關伎倆操縱社會輿論,建立正面形象及張羅反對各種控煙政策的聲音。
最常見的公關伎倆是舉辦或支持企業社會責任的活動,包括舉辦訛稱防止青少年吸煙的宣傳計劃、改善種植煙草農民生活的計劃、贊助環保團體及各種藝術及體育活動等。煙草商利用企業社會責任來聲稱其對社會和環境的關心,藉此宣傳自己為「具責任心的企業公民」,騙取公眾、非牟利組織、藝術及運動界別、學術機構、以及政府組織的支持,以便借助第三方之名反對控煙政策。
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5.3條清楚指出,煙草業舉辦聲稱對社會負責的活動,目的是令其企業形象與生產和銷售致死產品的本質拉開距離,或干擾制定和執行公共衞生政策,而這些標榜社會責任的活動,本質亦旨在利用巿場營銷及公關策略促進煙草消費。公約第5.3條建議締約方應保證令政府所有分支機構和公眾認識到煙草業舉辦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的真正目的;以及不應同意、支援、合作或參與煙草業的企業社會責任活動。
偽善的「企業社會責任活動」——防止青少年吸煙計劃早年,煙草商向香港政府及民間組織提供金錢、專業顧問及支援服務,以協助起草有關控煙的法例,並舉辦教育及倡導項目,聲稱以此協助防止青少年使用他們的煙草產品,借機自我宣傳為「具責任心的企業公民」。不少社會人士未有細心分析這些「防止青少年吸煙計劃」運動的效用,以及煙草商的動機,對此不加置疑,並全然接受此為負責任企業的行為,間接成為煙草產品的宣傳工具。
然而綜觀世界各地,沒有任何可靠證據支持煙草商的防止青少年吸煙計劃,相反證明其無效甚或有害者卻為數眾多。這些計劃非但不能保障青少年免受煙草之害,更可能促使青少年吸煙人數上升。
世界衞生組織出版的《究底尋真》中,揭示了煙草業名不符實的偽善行為,並加入了一個快速測試,以幫助驗證社會上形形式式的「防止青少年吸煙計劃」是否真正奏效,還是煙草產品的另類宣傳和公關手段。煙草商贊助的防止青少年吸煙計劃之種種問題可歸納為以下幾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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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業參與抗疫活動 旨在干預公共衞生政策所有吸煙行為(包括使用傳統捲煙、加熱煙及電子煙等)均是有害,尤其損害肺功能,提高新型冠狀病毒病(新冠肺炎)患者病情惡化和出現重症的風險,例如需要呼吸器及深切治療等,風險是不吸煙患者的1.4至2倍。煙草業及其資助團體人士卻故意散播不實資訊,意圖令公眾誤會吸煙與新冠肺炎無關,甚至以為吸煙產品和尼古丁可以預防病毒。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不少國家禁止民眾在公共地方吸煙,亦有不少吸煙人士考慮戒煙,無疑會打擊煙草貿易的利潤。煙草業透過參與和疫情有關的活動,例如疫苗開發、捐贈醫療用品及防疫物資等,從中宣傳其品牌和產品,建立社會責任和促進公共衞生的形象,以掩飾其吸煙產品害人、是最大公共威脅之一的事實。另一方面,煙草業亦借助疫情及與政府、社區接觸的機會,干預衞生政策,包括不但要求撤回部份規管或禁止銷售煙草的政策,更就疫情期間的實施禁煙令,向政府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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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第5.3條的實施準則
Stopping Tobacco Organizations and Products (STOP)
世界衞生組織 – 關於煙草使用與COVID-19的問答